管网式七氟丙烷组合分配系统灭火剂用量上根据最大防护区用量计算吗?

2023-05-20 13:07:30 阅读次数: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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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中,确定灭火剂的存储量时,不能仅按照防护区的体积最大来确定,这是很多人容易混淆的地方。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的相关条文,具体规定如下:


当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数量不应超过8个。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根据存储量最大的防护区来确定,而不是根据体积最大的防护区。


在条文中使用了“按存储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的表述,这意味着存储量最大的防护区会成为决定灭火剂储存量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存储量最大的防护区并不一定是体积最大的防护区。


举例来说,根据规范,七氟丙烷的设计浓度可以是8%、9%、10%等,而不同的设计浓度对应不同的灭火剂存储量。假设有一个体积为100m³的防护区,如果采用8%的设计浓度,所需的灭火剂存储量为65kg;而如果采用10%的设计浓度,所需的灭火剂存储量则为83kg。另外,对于一个体积为110m³的防护区,如果采用8%的设计浓度,所需的灭火剂存储量为72kg。


由此可见,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存储量不能仅按照防护区的体积最大来确定,而应根据存储量最大的防护区来确定。这样能够确保灭火系统在实际使用中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设计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并根据存储量最大的防护区来确定灭火剂的存储量,以保证系统的灭火效果。